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民宗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有效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全面维护了省会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对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我局撰写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分别向市委、市政府、省民委、省委统战部报送,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年内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法治建设、民族宗教相关法律从法规等重要文件资料7次,集中学习《宪法》《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特别是今年市局创新学法形式组织学法讲座,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顾问邹德凤律师对局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专题授课,讲解《从典型案例探讨宗教行政执法实务》,并进行了学习研讨、体会交流,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持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主要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照民族宗教事务主要服务事项,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特别是今年,编辑发放《石家庄市民族执法手册》《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汇编》《民族工作应知应会100问》《宗教工作应知应会100问》并向各县(市、区)下发,涵盖主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应知应会知识、民族事务执法要点、行政执法流程、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内容,形成了一系列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贴合基层实际的综合性执法手册、政策法规汇编,为民族宗教事务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我局转发《河北省民委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河北省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要求各县(市、区)在执法实践中严格落实民族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推进公正执法。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行政职能,适时调整我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向社会公布,推动执法权力公开透明执行。
(三)优化公共服务情况。制定《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全面夯实执法基础,细化工作举措11项,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更加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全面提升。深化民族事务告知承诺制度改革,转发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事务深化告知承诺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清真食品行政许可事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程序“双轨制”运行。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全新改版的监管平台调整“一单两库”等基础数据,制定年度双随机实施方案、抽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公开公示。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以“综合窗口帮办代办”形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建立并完善《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落实意见》,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摸底自查工作,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等。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落实意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行为,做到应评尽评。2023年度,我局无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开高效的执法环境,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办法,并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敏感性较强,省民委、省宗教局对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尚未公示,因此我局目前也未公示。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考核制度》《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通过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形式,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制度落实到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出台《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建立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及时处理“12345”市长热线、政府信箱中市民反馈的问题,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体系,明确规范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积极探索民宗部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处置各类宗教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定方案,明确参训人员、培训考试流程、学习主要内容,确保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并完成相关信息网上系统录入工作。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对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我局举办了2期全市基层民族宗教干部执法培训班,提高全市民宗干部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民族宗教事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民宗执法干部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执法培训全覆盖;举办1期全市宗教工作干部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基层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八、扎实开展民宗领域法治宣传工作情况
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印发《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笃学党的二十大,踔厉奋进启新篇”普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广大民宗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推动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4.15”国家安全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宗教界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教育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守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对我局编印的工具书籍审核把关,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预防法律纠纷、防范执法瑕疵、消除法律隐患。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林鹏,联系电话:86688953)